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建部令第**号),我局对铜陵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进行了审核并通过,现将审核的有关情况(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局行政许可服务科、房地产管理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等。
联系电话:行政许可服务科 ****—*******
房地产管理科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