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南人综[****]**号)及《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南人综[****]**号)文件精神,对职业培训学校(机构)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今收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工作部提交的****年浦城县育婴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人申请材料,合计人民币*****元,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系统审核及人工复核**人符合享受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浦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电话:*******、*******
附件: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人员名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平工作部)
浦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