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缴纳了新建居住项目(建和村城中村改造K*地块)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元,该项目已于****年*月**日完工。在施工期间,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已结清所有农民工工资,并承诺若查实还存在欠薪行为,将据实支付。现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政办[****]**号)的要求,对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间,若武汉南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居住项目(建和村城中村改造K*地块)有欠薪的情况,请当事人携本人身份证件到洪山区人力资源局进行投诉维权。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