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我局受理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新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新设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的申请,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等*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号)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新设、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新设进行审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根据专家审查意见,我局同意通过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新设、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新设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地矿科反馈,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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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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