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推进落实省市《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全市人社工作会议安排,决定开展****年泾川县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类企业中,企业新录用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企业职工。
二、培训内容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岗位需求,围绕企业班组建设、企业生产一线岗位工种(含紧缺职业工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者以安全技能为主的理论和实践操作培训。
三、培训形式
(一)结合企业需求,以集中培训为主要形式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有资质、培训效果良好、具有影响力的培训机构积极承接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二)鼓励企业通过自身职工培训中心、研发机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培训机构自主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也可通过“校企联合”“师带徒”等形式开展培训。
(三)注重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引导企业,尤其是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训,着力培养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
四、培训补助
按要求开展****年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的企业或承担培训的学校,*月**日前向县人社局培训中心(***室)提交培训报名申请表、企业职工培训人员花名册和企业岗位技能培训方案,审核通过后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向县人社局申请培训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按照就业技能培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执行。
联系人:景倩梅 联系电话:****-******* >****-*******
附件:*.泾川县****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报名申请表
*.泾川县****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撰稿:景倩梅 审核:毛安平 编辑:荆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