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申请人:唐泽文
利害关系人:唐泽文
公司登记事项:设立登记
被许可人****年**月**日取得西安温润而泽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唐泽文于****年**月**日向本局申请撤销该公司此次设立登记。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经查:西安温润而泽贸易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由我局核准设立登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天沁园*号楼***室 ;法定代表人:唐泽文。当事人唐泽文提交了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通过对举报人询问调查得知,举报人对该公司情况不知情,对资料中的签字不予认可;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登记地址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在现场办公。该公司监事陈斌、财务负责人王昇、委托代理人邓凯,通过资料中电话及 EMS 发送询问通知书,均无法取得联系。我局将当事人举报事项依法公示后,利害关系人未向我局提出异议。执法人员向该公司登记地税务登记机关函询该公司是否存在税务违法或其他问题,未见答复。
综上,该公司在向我局提交的注册登记资料过程中,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年**月**日核准的西安温润而泽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MAB*RHGC**)的设立登记。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