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
客服400-1553-660
会员
APP
下载APP
反馈
查申报
查政策
查企业
搜索
首页> 政策查询> 政策详情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0)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文
其他
建材,医药
发文单位: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5-10
分享
收藏
已收藏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根据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衡环督办〔****〕*号)要求,现将我区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月**日-*月**日,为期*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衡水滨湖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地址:衡水滨湖新区管委会。

整改问题:基层河湖长制落实打折扣。部分基层河湖长责任心不强、巡查不严不实不细,流于形式,对一些明显的垃圾倾倒、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置,未真正发挥河湖长应有作用,已沦为“打卡河湖长”。桃城区、冀州区、滨湖新区三区****—****年巡湖台账记录显示共巡湖****次,未发现任何问题,其中巡湖时长*分钟以内的占比达到**%以上。而根据衡水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提供的《衡水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督查督办问题交办单》统计,仅****年就向三区交办问题**件。

责任单位: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责 任 人: 刘广宁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河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使用河掌云手机APP开展巡河湖工作,同时利用河北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实时跟进各级河湖长巡河情况;依托河湖长巡河,河湖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航拍等手段,确保河湖“四乱”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动态清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对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检查,进一步压实基层河长责任;邀请省、市河湖长部门相关专家对乡、村级河湖长进行培训,提高巡河湖质量。

整改情况:我区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河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使用河掌云手机APP开展巡河湖工作,同时利用河北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实时跟进各级河湖长巡河情况并进行提醒督促。进一步规范巡河方式方法,提升乡村级基层河湖长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已按要求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问题完成整改。

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400-1553-660
下载APP
今日招标APP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

COPYRIGHT © 版权归属 贵州政企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黔ICP备17011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