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的 <关于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 的通知》( 关于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冀人社字[****]***号)文件规定,现将河北超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焊工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的**名培训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天,如在公示期间对该项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信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训练股,信件以收到之日为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联系电话:****-*******
地址:任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