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聊委人组办发〔****〕*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自主申报、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审核等环节,现将聊城市****年第*批人才分类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聊城市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号人才大厦)进行反映,监督电话:****-******* >****-*******。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聊城市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