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仑民〔****〕**号 |
根据浙财社〔****〕***号、〔****〕**号文件资金下达情况,经研究,确定对以下*个项目进行扶持: 柴桥街道*个。王家麓沟渠建设及机耕路硬化工程,补助扶持资金**万元。 望涉及项目扶持的相关街道科室及时通知到村,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程序,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文件下达后*个月内项目未实施的,视情予以调整和取消。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年*月**号 附件:****年度第二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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