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节的通知》(汕人社发[****]**号)规定,经审核陆河县骏日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符合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条件,拟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元。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个工作日(****年*月**日至*月**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联系电话:*******
附件:公示名单.xls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