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进行跟踪监控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决定开展****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资金范围
省、市****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
具体项目清单及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单位范围
省、市****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实施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实施单位情况及项目组成员情况等。
(二)资金使用情况
包括制定专项资金执行进度,预算执行、事项支出的合规性,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等。
(三)项目进展情况
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绩效产出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以项目实施单位自查、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抽查的方式开展。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检查资金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材料报送情况开展现场抽查。
四、相关要求
(一)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自查情况编写项目中期报告(模板见附件*)和填写《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于****年**月**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后扫描版PDF版)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邮箱:mm*******@***.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中期检查材料”),同时报送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贰份。
(二)检查要求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自查情况,及时报送自查材料,同时积极配合我局开展抽查,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在自查及抽查中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问题,请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沟通联系。(联系人:黄学伦、陈颖斐,电话:*******、*******;邮箱:mm*******@***.com。)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