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行业协会、集成电路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 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号)要求,为做好合作区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请各园区、有关行业协会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园区、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政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应知尽知。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
二、按时提交材料
(一)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请于**月**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已列入****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资料明细表》中的资料。
(二)系统填报中如有问题,请分别咨询: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联系人柴老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联系人丁老师***-******** >***-********、北京赛迪时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联系人王小军***-******** >***-********、***********。
(三)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请于**月*日前将必要佐证材料(纸质版胶装,双面打印)分别寄送至经济发展局(一式两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室,叶先生****-******* >****-*******)和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一式两份,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号广州芯大厦A栋****房,蒋先生***********),并将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邮箱jackye@hengqin.gov.cn和Mike.Jiang@gdica.org,经济发展局将会同统计局按要求对辖区内申报企业材料开展初步审核并将初核结果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