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我局联合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自建房安全排查督导过程中,对部分村(社区)房屋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抽查审查。近期,我局抽查发现,广东筑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落实房屋安全鉴定有关规定的情况。现将情况通知如下:
经核查,广东筑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份《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筑明鉴字〔****〕*****号、*****号)鉴定报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被鉴定房屋的实际层数与鉴定报告内容不完全相符,加层历史未提及;二是检测项目、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构件回弹检测的测区数量不足;三是鉴定结论不够全面,鉴定结论未提及加建后的钢结构。针对上述问题,我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号)等文件规定,将对广东筑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企业信用扣分处理,并要求该公司落实整改,要求加强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全面落实整改,提升企业技术水平。
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规范〔****〕*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同时,对本次的通知内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现场情况出具报告,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以为戒,堵塞漏洞,严格规范房屋安全鉴定行为,保障房屋安全鉴定质量。
各镇街(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开展业务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鉴定机构彻底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发现鉴定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报告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我局查处。
下来,我局将加大抽查力度,持续开展对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抽查工作。若发现鉴定机构存在严重失信的情况,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从严从重处理,加强对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从而进一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行为。
特此通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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