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 的通知》(粤财农〔****〕***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高要区****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高要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匿名反映不予受理。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其他方式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地址:高要区南岸街道府前大街**号
联系人:梁源光
电话:****-******* >****-*******
电子邮箱:gaoyao*******@zhaoqing.gov.cn
附件:高要区****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情况表
肇庆市高要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高要区****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