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年度申报农业技术人才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对下列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该评委会办公室或其人事职改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韶关市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韶关市新华南路**号二楼韶关市农业教育与信息中心
*.监督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中共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号
韶关市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