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 和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 的通知》(川就局办〔****〕**号)文件规定,对超过三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进行清退。结合雨城区****年就业见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深入开展自查,对三年有效期内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未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家见习基地予以清退,现予以公示。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 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
序号 |
单位名称 |
清退原因 |
* |
雨城区青青村社服务中心 |
三年有效期内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未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