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芙蓉区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的意见>的通知(芙政办发〔****〕**号)第四条规定:对于科技部门认定的芙蓉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企业,按其银行贷款当年利息的**%给予贴息补助,最高利息补贴不超过**万元,申请补贴的企业区级税收贡献不低于银行贷款贴息补助金额。
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年度科技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时,我局共核定符合条件的利息*******.*元,按**%的比例予以贴息******.**元,已于****年*月拨付完毕。
近期,我局在自查自纠、仔细核对拨付材料时发现拨付金额存在问题。与区财政局财源办核定时发现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年全年实缴税款**.**万元,其中区级留存*.**万元,不足******.**元。根据芙政办发〔****〕**号文,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区级税收贡献未达到要求,故需退回实发数与区级留存税款的差额******.**元。
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接到我局通知后,已于****年*月**日把******.**元退回至芙蓉区财政资金往来清算专户。
芙蓉区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