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年)的通知》(惠府办函〔****〕**号)文件要求,我市****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家企业按照《惠州市“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清单》有关规定进行确认领取****年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方式
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进行线上确认,登录系统后可在“使用帮助”栏目下找到新手使用指南。企业首次登录需自行注册,确认流程包括企业确认、县区确认和市级确认三个环节。
二、办理流程
(一)****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见附件*)须填写《****年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奖补资金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彩色扫描PDF文档,于*月*日前在平台上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领取资格。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于*月**日前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确认,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退回并告知企业修改完善。
(三)市科技局在*月**日前对企业提交的材料再次进行确认。
(四)有关流程进度,企业可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时查询。
附件:
*.惠州市****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名单.xlsx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