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排查认定福建三明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存在许可证被注销、名称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或“失联”、“空壳”等情形,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年修订)》等规定,请上述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日内到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内书面告知本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曹继良
联系电话:****-******* >****-*******
附件:清流县名称包含“融资担保”等字样的企业名单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