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关于印发 <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 、 <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 和 <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 的通知》(榕劳就〔****〕**号)文件精神,我区福建三丰鞋业有限公司****年度招用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元,经区劳动就业中心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的社会保险实际缴费信息比对复核,情况属实,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 ****-******** >****-********;来信投递: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来访来电时间: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号楼***。 关于对企业就业农民工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 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 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
附件:仓山区****年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定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申请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