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营口实验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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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窗口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营口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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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港大路*号创业孵化基地院内西办公楼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