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号)、《关于印发〈****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服〔****〕**号)、《关于印发〈杭州市本级****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操作细则〉的通知》(杭经信中小〔****〕**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
项目进行资金补助,拟拨付奖励资金******.*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经信局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 >****-********。
关于杭州高新区(滨江)拟兑现****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提升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pdf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