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部门),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吉林省人社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化学、医药、林业、水利、通信、电子、电气、电力、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答辩人员范围为: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化学、医药、林业、水利、通信、电子、电气、电力、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年*月**日(星期六),上午答辩人员须于上午*时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中午**时前报到。(详见附件)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答辩楼(长春市前进大街****号,力旺广场对面繁荣路门进入,右侧答辩楼)。
鉴于答辩地点没有停车场,请参加答辩的人员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需要PPT)时间*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分钟左右,总时长在*分钟左右。
四、缴费方式
评审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要按照规定于*月*日**时前完成缴费,在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号)相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元、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元,破格申报人员加收***元。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答辩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和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服从管理,注意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答辩结束后,取回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有序离场。
(四)在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月**日晚**时前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聘)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对于援疆援藏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答辩的参评人员,其所在单位可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其他因任何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年*月**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