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号)、《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环函〔****〕**号)的要求,现将调整后的汕头市****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意见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栋;
邮编:******;
联系电话:****-******** >****-********;
传真:****-******** >****-********。
特此公告。
附件:****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项目调剂安排表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