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乌鲁木齐恒博鑫业商贸有限公司,终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活动,现依法对该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予以注销,许可证号为:新乌应急经(易)*******。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