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申报跨国公司总部企业,现将深圳市第九批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初审受理时间延长至****年*月**日。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所在辖区发布的申报指南,抓紧时间到初审受理机关(前海管理局、各区外资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投资促进局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