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关于保亭县创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家企业申请稳岗返还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琼人社发〔****〕***号)精神,我中心对符合条件申请返还的保亭创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家企业进行审核。经审核,保亭县创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家企业均符合返还条件,返还金额共**.**万元。现将其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年*月**日至*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附:****年保亭县符合稳岗返还企业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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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