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补充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号)、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社险办〔****〕**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抓紧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号)、自贡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优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试行)》(自社险〔****〕**号)之规定,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林英等**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见附表),公示期间对申请人补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自贡市社保中心参保登记及权益科或风控稽核科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联系电话:自贡市社保中心 ******* *******
附件: ****年**月按***号及**号文办理补缴人员公示名单(总第八批)
自贡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年**月**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