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前湾新区社管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深入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建〔****〕*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中办发〔****〕**号),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不高、数据不实、资金挤占挪用、违规招投标、验收与管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持质量第一、问题导向、系统整治、标本兼治,全面摸排问题,注重立查立改,切实扛起高标准农田建设政治责任、项目实施监督责任和资金使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从****年*月至**月,纵深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清除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增量问题,切实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不断提升项目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我市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提供坚实支撑。
二、整治范围
(一)聚焦上级部门有关审计、监督检查等报告中反映的质量不高、数据不实、资金挤占挪用、违规招投标、验收与管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清单化、闭环化、系统化逐项整改。
(二)对****年以来市级批复立项实施的每个项目每处施设开展全覆盖摸查,特别是对****年专项整治行动查摆问题不深不透、整改不落实不彻底的项目深挖细查,确保存量问题见底、整改到位。
(三)对包括****年及以前的所有项目,各区(县、市)要全面建立完善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核实、处置机制,确保有效解决问题。
(四)严管在建和拟开工项目,每个项目每处设施都要落实质量责任制,责任到部门到单位人员,坚决遏制增量问题发生,要严格落实立项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验收管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建设前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要求,坚决防范在禁限区建设、挤占挪用资金、违规违法招投标、违规转包分包、工程质量不达标等新增问题,确保每处工程质量经得起检验、每个项目让农民群众满意。
三、重点内容
(一)工程质量问题。全面摸清已建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底数和工程设施合格率。重点摸查整治规划设计不合理、脱离实际凭空设计,施工不规范,监理走过场,农田水利设施不通电、不通水、不能用,田间道路不达标,田块整治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包括机井、泵站、塘堰(坝)、蓄水池等水源工程及配套设备设施、喷微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偷工减料、有井无水、有井无泵、有水无电、建成设施不好用、不能用、群众不满意等问题;明渠、排水沟、在建管道等输配水工程建设强度标准低、位置布局不合理、未配套设计出水口、消力池等消能防冲装置,影响整体功能发挥等问题;农桥、渡槽、水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工程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不能有效发挥效益等问题。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工程质量摸查,让农民群众找问题,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让农民群众说了算,坚持农民群众认为工程设施没有问题才算工程设施合格这个基本标准。
(二)数据不实问题。全面摸清已建成地块位置、空间分布和地类面积。对已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空间位置和建成面积开展套合分析和核实,并与****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三区三线”划定等数据进行叠加,摸清高标准农田面积底数、空间分布、坡度等现状,以及存在的非耕地面积、交叉重叠面积、虚报面积、生态保护红线内面积、撂荒、“非农化”等情况,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数据真实。同时,分析高标准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变化、禁建区、限建区和不具备条件建设的范围和面积等。
(三)资金挤占挪用问题。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迟拨滞拨、挤占挪用、拖欠工程款金额和专户设立情况。查阅项目资金下达文件、招标投标文件、中标文件、拨付凭证、决算文件等资料,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达资金和实际支付资金到位情况,推动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迟拨滞拨、挤占挪用、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以及使用农田建设资金搞豪华装修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加快设立资金专户。
(四)招标投标问题。深入摸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围标串标、分包转包等违纪违法问题。查阅项目设计文件、招标投标文件、施工过程文件等资料,结合纪检监察部门、信访部门转交、农民群众反映等线索来源,摸查整治投标人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招标人规避招标、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透露标底,招标过程文件不规范、公告共识不合规,评标专家泄密、充当“黄牛”掮客,中标主体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
(五)验收与管护问题。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不规范、走形式以及管护资金不落实、管护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查阅项目设计、调整变更、验收申请、验收报告等资料,摸查整治竣工验收不到现场、工程设施验收不全面等走形式问题,以及工程建设内容未完成、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竣工验收,未按规定时间开展竣工验收,验收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对已竣工验收并上图入库的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查阅项目移交、管护协议等资料,摸查整治资产移交不及时、不规范,管护制度不健全,管护主体落实不到位,管护资金保障不足,项目区工程设施损坏没人管等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建本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积极推行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开发的“农田建设随手拍”微信小程序,设立并公布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热线,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月-**月底前)。各区(县、市)整治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对****年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对排查不彻底、问题底数不清的项目,深入查找工程质量缺陷,对排查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和研判,全面摸清工程质量问题底数和工程设施合格率,清单化开展整改,确保问题见底、消除隐患。各地重点对****年以来各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计、纪检监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媒体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回头看”。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市)排查情况进行督办指导。
(三)分类整改阶段(****年*月-**月底前)。各区(县、市)整治领导小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坚持分类施策,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现闭环整改、对账销号。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立即整改到位;对确需分阶段整改的,细化整改工作安排,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短时间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对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对招标投标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推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巩固提升阶段(****年**月底前)。各区(县、市)对自查自纠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及时总结本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形成专题报告,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完善管理制度,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常态化管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线索,按照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按照“市级统筹抓总、县级具体落实、部门协同推进”的要求,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深化以督促改、以查促治、标本兼治。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广泛接受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实行定期调度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并取得实效。各区(县、市)应于*月**日前将本区域专项整治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注重协同推进。各区(县、市)要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前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地方财经纪律检查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接受派驻本部门纪检监察组的工作监督和指导,按要求积极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工作,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积极配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推动以案促查、以案促改。
(三)认真排查整改。各区(县、市)要坚持刀刃向内,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不高、数据不实、资金挤占挪用、违规招投标、验收与管护不到位等五方面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认真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坚持“不漏一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在切实摸清问题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排查和整改的,将全市通报并列入市级重点督办对象。
(四)强化督办指导。市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局领导包片督办指导机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重点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抽查核查。各地要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村民代表、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专项整治期间的座谈磋商、督办指导、整改落实等活动,形成良好工作氛围,有序推动任务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通过调研指导发现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将按程序报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
(五)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力求实效,防止虚化发散。各区(县、市)要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科学研判风险隐患,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宁波市农田建设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甬农发〔****〕**号)、《宁波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甬农发〔****〕**号)、《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试行)》(甬农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参考目录清单(试行)》等政策文件,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验收、管护机制,持续推广施工合同备案制和廉洁承诺制,对****年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结束后,要将施工合同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要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承诺书》。
(六)加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和《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项目验收、上图入库、建后管护等关键内容举办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本区域技术培训,确保一线摸查人员全覆盖,为摸查整治工作开展提供有效保障。持续开展农田建设政策制度研究活动,为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附件:宁波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宁波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石志猛 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成 员:余晓华 党组成员、组织人事处处长
苑志朋 办公室主任
斯烈钢 计划财务处处长
王德平 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处长
卢修龙 农田建设管理处处长
吴朝芳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吴降星 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