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交运集团资产租赁及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市场评估,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以下房产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地点:永中公交始发站*-*号营业房,承租面积:***㎡
承租单位(个人):邬颖颖,租赁期限:叁年。
招租底价******元,成交价格:******元,年租金******元。
如有未尽事宜《公有产权租赁合同》中明确。
公示时间*个工作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