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沪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陈建峰与你单位关于工伤认定一案(案号:松江人社受(****)字第****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依照《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贵公网安备 520113020046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