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期间,海南观澜湖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口丽思卡尔顿酒店在企业内部组织新吸纳职员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培训类型Ⅲ)。根据《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琼人社发〔****〕***号)、《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业务办理操作规程(修订)的通知》(琼人发〔****〕***号)、《关于提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支持企业提升职工职业技能的通知》(琼人社发〔****〕**号)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新吸纳人员,通过岗位实际操作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个月(培训类型Ⅲ)。经审核,海南观澜湖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口丽思卡尔顿酒店符合发放标准的职工**人,拟拨付海南观澜湖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口丽思卡尔顿酒店*****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月*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来信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按照保密原则做好保密工作。
监督电话:********
监督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号龙华区政府*号楼***房
监督联系人: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附件:海南观澜湖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口丽思卡尔顿酒店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
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