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株洲湘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预拌混凝土资质审查
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近期申请预拌混凝土资质企业株洲湘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至株洲市民中心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株洲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 |
申报资质等级 |
拟核定资质等级 |
备注 |
* |
株洲湘军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新申报 |
预拌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