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号)以及****年*月*日起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文件要求,我市于****年*月*日印发的《<凯里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措施(试行)><黔东南高新区招商引资十二条优惠措施(试行)><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措施(试行)》(凯府发〔****〕*号)以及****年*月**日印发的《凯里市招大引强项目奖励办法(试行)》(凯府发〔****〕**号)文件已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并存在与上级文件规定相冲突情况,现将进行废止,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反馈意见和建议。
*.信函邮寄方式:凯里市投资促进局西楼***办公室;
*.电话:座机:****-******* >****-*******,手机:***********;
*.邮箱:**********@qq.com。
附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凯里市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措施(试行)》《黔东南高新区招商引资十二条优惠措施(试行)》《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十条优惠措施(试行)》的通知.pdf
*.凯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凯里市招大引强 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凯里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