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沈阳市大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数字大东”建设行动方案(****-****年)》,贯彻实施辽宁省关于“数字辽宁”、“老原新”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作为新的增长引擎,吸引企业落户大东,打造数字产业、智能网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现根据《沈阳市大东区投资基金操作流程》文件精神,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大东区投资子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概况
大东区投资子基金目标规模*亿元人民币,由大东区财政局代区政府出资,采用公司制设立,注册地为沈阳市大东区。主要投资于数字经济、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文创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领域内的子基金和项目,子基金应主要投资于上述领域的中后期项目。
二、管理机构申报条件
申请机构应当为符合资质的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活动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允许的企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国大陆注册,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在管基金规模不低于**亿元,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备和与基金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具备较强的招商及落地的能力。了解沈阳市、大东区的产业情况,在本地能够设立业务团队,能够将政府拟支持的产业企业、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招商引入大东区落地;
*.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至少有*名具备*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在拟投资的领域内主导过*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
*.在子基金中出资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
*.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遴选程序
汽车城集团公司负责本次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组织申报、初次筛选、尽职调查、专家评审等工作。
(一)申报
全国范围内凡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均可申报。申报材料见公告附件。
(二)初审
汽车城集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请机构进行初次审查,优选合格的基金管理机构进入下一轮。
(三)核实调查
汽车城集团公司对申请机构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调查。
(四)复审
汽车城集团公司负责组织评审专家会,对申请机构提出的申请资料和方案进行独立评审,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价,按照综合得分进行排名。
(五)投资决策
汽车城集团公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基金管理机构,并对基金方案做出出资决策。
(六)公示
汽车城集团公司对拟定的基金管理机构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确定基金管理机构。
四、运作原则
(一)投资原则
*、子基金应主要投资于数字经济、智能网联汽车、汽车产业链、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子基金和项目。投资以上领域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
*、本子基金在沈阳市大东区辖区内总投资金额(投资金额的计算包括:注册资本、启动资金投入等为保证产业运营而产生的所有现金投入)原则上不高于大东区政府对基金出资额的*倍,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基金管理机构与汽车城集团公司协商确定;
*.子基金参股比例一般不超过被投企业(或项目)总股本**%,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对子基金出资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
*.子基金闲置资金仅限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保证本金安全的无风险管理方式;
*.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年,其中投资期*年、退出期*年;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退出期可延期,每次可延期*年,总延期期限不超过*年。
(二)管理原则
观察员制度
汽车城集团公司作为子基金的股东不参与子基金及其管理团队的日常管理,但委派代表,参加投资决策会议,传达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投资决策的相关意见,对子基金约定的投资领域、投资限制、本地投资任务目标、投资禁止事项方面进行监督。
五、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
(一)管理费用
投资子基金管理费用按照市场化标准协商确定,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
(二)收益分配
投资子基金直接投资于企业的,企业完成投资地域目标后,可以将部分增值收益用于奖励企业管理团队,原则上奖励资金总额不高于增值收益的**%;子基金在完成投资任务目标后,在扣除投资子基金出资基本收益金之后,可以将部分增值收益,用于奖励该子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让利于该子基金的社会出资人。原则上奖励和让利资金总额不高于投资子基金在该子基金获得增值收益的**%。
六、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机构请在****年*月**日前,提交沈阳市大东区投资子基金申报资料。申报材料请按照附件顺序用A*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王欣竹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qccjtgs@***.com
材料寄送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号
邮编:******
七、报送内容
沈阳市大东区投资子基金申报资料:
根据附件中相关资料清单进行报送。
材料编制根据要求适时调整。
八、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资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汽车城集团公司。
附件:*.沈阳大东区产业投资子基金管理人遴选评分标准.doc
沈阳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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