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年第**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广州市市、区两级****-****年度第二批、****-****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广州市白云区慈善会
*.广州市船说少儿文化基金会
*.广州市易娱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番禺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合木残障公益创新中心
*.广州尚贤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欧派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誉华爱鑫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百年国光爱心基金会
**.广州市小鹏公益基金会
二、****-****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广州市天河区米公益服务中心
*.广州市心友心智障碍者服务协会
*.广州市暨海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珠光霭德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佳斯晖肿瘤防治基金会
*.广州市数智振兴共富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蓝月亮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立德未来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黄埔教育基金会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