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5-06 | 发文单位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
项目级别 | 市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激发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活力,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的通知》(闽市监办〔****〕**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福建省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为****年*月*日以后完成实际交易,交易双
方不相隶属且非关联,并按要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权转让变更手续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技术政策并已实施转化。
申报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化运用奖励的(申报书见附件*),应为在闽高校或科研单位(不含厦门市属机构),且受让方或被许可方为我国登记注册企业;申报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补助的(申报书见附件*),应是福建省区域内(不含厦门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二、申报程序
企业及高校科研单位如实填写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复印件、实施转化运用的佐证材料、交易费用银行账单、发票等复印件),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当地财政部门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准确、真实、有效,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统一填写《申报福建省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函及相关电子件于****年*月**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三、奖补方式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按交易金额的**%给予每项不超过**万元的奖励,每个单位每年享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对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并转化实施的,按交易额的**%给予每项不超过**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万元。
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研究确定拟奖补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按资金划拨渠道下达奖补资金。
四、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陈晶晶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号***室(邮编:******)
电话:****-*******
附件:*.福建省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化运用奖励项目申报书
*.福建省中小微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专利技术补助项目申报书
*.申报福建省专利转化运用奖补项目汇总表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财政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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