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4-19 | 发文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工业园区,各镇街:
根据市工信局通知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年度济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工业园区,各镇街按照《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示范平台每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报。
三、请申报企业于*月**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推荐表和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区工信局,其中,申请表《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须附协议复印件。
联系电话:*******
邮箱:yzzxqyk@***.com
地址: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楼****室
附件:*.附件*:示范平台汇总表.xls
济宁市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