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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2年5G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 黄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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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18 发文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项目级别 区县级 起止时间 ****-**-**至****-**-**
联系人信息 -
申报信息
(一)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
申报条件
申报详情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G产业化发展办法》(穗埔府规〔****〕**号)及《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G产业化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号)相关规定,积极推进*G与智能制造、智慧能源、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企业主体作用,促进*G技术与社会经济各领域融合发展,现开展****年*G应用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在智能制造、能源、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内实现*G应用创新突破,探索形成新的*G示范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G示范项目标杆。鼓励大型骨干企业联合专业领域内中小企业协同攻关,推进中小企业和重点行业规模化应用,为*G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树立标杆和方向。

  方向一:*G+智能制造支持高端装备、电子通信、化工材料、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制造业企业利用*G改造工业制造网络,实现生产线、车间以及工厂生产要素的全面连接。推进*G模组与PLC、机器视觉、AGV、AR/VR等工业终端深度融合,围绕研发、生产、制造及检测等核心环节,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融合,开展基于*G的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柔性生产制造、机器视觉质检、设备故障诊断等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场景创新、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G全连接工厂示范标杆。

  方向*G+智慧能源支持电网、石油、新能源等企业加快基于*G的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升级改造,推进*G、云与电网业务深度融合,利用*G促进能源生产智能化、设备智能化、控制智能化,打造一批*G+智能电网、设备远程检修、配电自动化、智能巡检等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示范样板。

  方向:*G+智慧城市支持企业围绕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环保、智慧医疗等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充分结合*G与物联网、智能传感器等新型技术,推广智能网联汽车、无人船、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终端应用产品,在区内港口码头、物流园区、城市交通、校园医院等重点垂直领域培育形成一批*G在智慧城市的典型示范应用。

  其他方向:支持企业围绕其他重点特色领域,打造*G垂直行业的创新应用示范,实现*G赋能产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单位经营运行良好,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技术、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具有保障项目建设和运维必要的资金能力。

  (三)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主体单位申报和实施项目*项,不得通过重新设立而重复申请应用奖励,也不得通过恶意分拆注册多家企业或机构而分别申请应用奖励。

  (四)申报单位守法运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申报单位应按时上报要求材料。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在本区范围内。

  (二)申报项目符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G产业化发展办法》(穗埔府规〔****〕**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G产业化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号)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技术具备先进性,具有一定的场景应用规模数量,具备良好的*G网络覆盖条件且稳定运行,*G应用示范效果明显,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建设目标,提出不少于*个客观可行且量化的项目验收指标,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项目产品或服务实现的经济效益、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等。

  (三)项目应具有成功的应用案例,建设周期为****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鼓励区内港资、澳资企业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G应用示范项目建设。

  (五)项目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建设周期内计划总投资额不低于***万元。项目投入费用包括与该*G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相关的硬件投入、软件投入、网络投入、研发人员费用(其中需有*G直接相关的软硬件投入且具有明显效用,研发人员费用不高于项目总投资额的**%,电信运营企业实施的*G基站建设投入不计入项目总投资)等,不包括场地费用、水电费等企业运营所需费用。

  (六)项目可长期提供可视化的展示成果,且该展示成果具备持续性及稳定性。

  (七)已获得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请。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在本区级中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年*G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征集*G应用项目。

  (二)项目评审

  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区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年*G应用示范项目名单,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

  (三)验收与兑现

  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后,需在****年*月**日前向区工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未完成项目全部验收指标或实际投入低于计划总投资额的**%的项目均不予通过,通过验收的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政策兑现窗口提交兑现申请资料。

  五、扶持标准

  按项目实际投入经费(以验收结果为准)的**%给予补贴,每个*G应用示范项目最高补贴***万元。

  六、申报时间

  指南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根据本指南的相关要求,在申报时间内准备并提交资料。请申报单位将材料用A*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发电子邮件)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报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见附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年内申报本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确定立项出库后,项目申报书是项目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八、联系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邮箱:*g@hp.gov.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号E栋***。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G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G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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