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03-23 | 发文单位 |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级别 | 区县级 | 起止时间 | ****-**-**至****-**-** | |
联系人信息 | - |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省级统筹资金项目公告
****年国家下达西昌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省级统筹资金***.**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号)规定,为规范高效使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省级统筹资金,支持我市生猪生产发展,利用该项目奖励资金支持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满足市场供应需求,现将该项目建设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
支持西昌市境内的新建符合该项目要求的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建设。
二、内容和补贴标准
对新建的****.*平方米生猪标准化养殖圈舍按***元/㎡给予补贴。
三、申报条件
*、西昌市辖区内拟建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平方米以上的农户。
*、选址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发展规划,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要求。
*、猪场建设为封闭式标准化猪舍,安装自动清粪、自动饲喂系统、自动控温系统等,并配套与规模相适应的防疫和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新建养猪场书面承诺五年内必须从事养猪生产并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等。
四、申报材料
凡是西昌市境内达到申报条件的业主都可申报,申报时必须提交项目申请、项目建设计划书、用地相关手续、环保手续等相关资料。
五、评选办法
农户根据公告要求自愿报名,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政府根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进行初审,批准同意后报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西昌市农业农村局采用查看申报资料和现场查勘相结合的评定方式,按申报拟建规模以从大到小的原则,根据新建猪场建设规模、总投资大小等综合评定,确定项目建设业主。
六、申报资料上交地点和咨询电话
地点:西昌市三岔口东路***号西昌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站。
咨询电话: ****-*******。
七、申报时间
****年*月**日—*月*日,申报时间结束后未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