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商务秩函〔****〕号
高新、保税、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协助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汇总企业的上报的申报材料。请各商务主管部门在*月**日之前将有关资料一式二份报送到我局。
汕头市商务局
****年*月**日
(联系人:市场秩序调节科 张蔚,电话:********,邮箱:ststj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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