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茂人社〔****〕**号)有关规定,刘芷媚、梁钧豪、冯浩宇等*人符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条件,补贴金额共*****元,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社会各界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可向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反映(联系电话:****-******* >****-*******)。
附件:茂名高新区****年第三批就业创业补贴人员名单.xlsx
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