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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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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技
建材,医药
发文单位:阿拉善盟市额济纳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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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本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自然资源领域经营主体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第三条   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第四条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人员姓名、执法证编号、执法类别等内容),根据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范围,从目录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名*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五条   将辖区内所有自然资源领域经营主体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   重点对土地矿产领域等违法等事项进行抽查检查。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的运用情形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第七条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每年开展随机抽查*—*次。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八   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九条   “双随机”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对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及时呈报负责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要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   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确保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十一条   按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如有必要,应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第十二条   抽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执法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单位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自然资源领域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第十四条   对于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年“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计划表.xlsx

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市场主体名录库.xlsx

************ >************d61b177075.xls">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名录库.xls

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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