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 |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T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常州市锦绣路*号 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号楼*楼C区C**应急管理局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 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申请事项属于应急管理厅职权范围,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 | 受理 | *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 | 审核 | *工作日 | 材料进行审查 |
* | 办结 | *工作日 | 公示期满行文表彰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其他 |
审批结果样本 | 其他 |
【部门规章】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执行带班下井制度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报告。对举报和报告属实的,给予奖励。 【法律】 安全生产法 (****年国家主席令第**号)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号)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或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一、实施范围及基本要求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向安监部门举报。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咨询网址:http://www.jsczyj.cn/waoscz/login*.aspx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利,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利;申请人依法履行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常州市人民政府(具体复议受理机构为常州市司法局) |
电话 | ****-******** >****-******** |
地址 | 常州市钟楼区尚郡公寓*号*楼(邮政编码******)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 >****-******** |
地址 |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号(邮政编码******) |
网址 | https://lspt.court.gov.cn/ |